機器人是否應該擁有決定人類生死的權利?如果機器人「濫殺無辜」,誰將為此承擔法律和道義責任?
聯合國法外處決、即決處決或任意處決問題特別報告員克裏斯托夫·海恩斯(Christof Heyns(5月30日在日內瓦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了最新一份工作通報,呼籲有關國家立即暫停對“殺人機器人”的研發活動,以允許國際社會對潛在的問題與危害展開嚴肅認真和有意義的深入探討。請聽聯合國電臺記者程浩的報導:
聯合國獨立人權專家海恩斯30日在日內瓦向人權理事會進行工作彙報時發言指出,“殺人機器人”的使用將對戰爭期間的生命保護帶來影響深遠的關切,因為它們一旦介入衝突,“機器而不是人類將決定誰死誰活……”。他呼籲各國在給予機器殺人的“權力”之前,必須對相關問題進行深入的考量和探討。
海恩斯:“(英語)沒有國家目前正在使用這種可以被歸類為‘殺人機器人’的、能夠完全‘自主操控’的自動武器,但是相關技術已經存在,或者說很快就能成熟使用。儘管一些在該領域極為活躍的國家已經承諾不會在可預見的未來使用此類機器人,但非常強大的力量、包括科技和預算,卻在朝著相反的方向有力推進。殺人機器人很有可能被強權政府所利用,拿來壓制國內的反對派異己勢力。人權理事會應呼籲所有國家制訂出臺並實施相關國家政策,以暫停生產、組裝、轉移、收購、部署和使用具有殺傷力的自主機器人,直到國際社會就相關問題協商出一個切實可行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
海恩斯指出,“殺人機器人”已經從由人類遠端操控發展為由自帶電腦軟體和感測器控制,無需人類操縱,進而全自動執行識別敵人、判斷敵情和殺死敵人等任務。它的潛在危害在於:這種機器人可能誤傷已喪失戰鬥力的傷患和準備投降的士兵,由此嚴重違反國際人權和人道主義法;同時,如果大量使用機器人,士兵傷亡風險大幅降低,軍方將不再瞻前顧後,這將導致衝突頻發。此外,海恩斯強調,機器人是否應該擁有決定人類生死的權利?如果機器人“濫殺無辜”,誰將為此承擔法律和道義責任?這都需要國際社會的深思與討論。
海恩斯就此在報告中呼籲各國立即凍結研發“殺人機器人”的工作,並成立聯合國專門委員會討論相關對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