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受理了當地一家動物權益保護組織呈交的申請,同意授予兩隻生活在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的黑猩猩「人身保護令」,這意味著飽受爭議的「黑猩猩是否應該獲得人權」的話題終於有了定論。
據英國路透社4月21日報導,近日,美國紐約州最高法院受理了當地一家動物權益保護組織呈交的申請,同意授予兩隻生活在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的黑猩猩“人身保護令”,這意味著飽受爭議的“黑猩猩是否應該獲得人權”的話題終於有了定論。
據悉,紐約州立大學原本將這兩隻黑猩猩關在實驗室內用於科學研究。不過他們的“非人道拘禁”行為遭到當地動物保護機構的抗議,在搜集到足夠的證據後,當地動物保護組織將該大學告上了法庭。
作為世界範圍內首例有關動物“人權”之爭的案例,該案件的審理與判決對動物保護具有里程碑意義。法官芭芭拉·傑夫(Barbara Jaffe)表示,猩猩屬於擁有認知能力和自主能力的高級生物,應該獲得“人身保護令”。
目前,儘管法院的判決已經賦予了黑猩猩“人權”,但法院並未強制要求紐約州立大學即刻釋放實驗室內的黑猩猩。該動物保護機構正在為此繼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