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宣稱“任何干涉我們國家主權的決定都不會被接受”,並將修正案解釋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超越了其範圍,干涉了(中國的)內政。
編者按:文中提到的 CITES 是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簡稱 CITES),締約國共184個,包括中國。2016年,CITES 將八種穿山甲物種全部納入附錄 I,禁止了所有穿山甲及其製品(包括藥物)的跨國貿易。但在中國的藥品市場上,仍然在大量銷售含穿山甲鱗片的藥品。中國官方稱,這些製藥用的鱗片來源於(2016年前的)“合法庫存”,但卻從未公佈過庫存數量,中國海關罰沒的大量穿山甲鱗片亦去向不明。很顯然,如果庫存數量和罰沒去向不公佈,中國的“合法庫存”可能會永遠也用不完。
為了儘快遏制穿山甲的非法貿易,英國向CITES會議第19次會議提交了一份工作文件,建議採取行動關閉助長穿山甲偷獵和非法貿易的穿山甲合法國內市場。
這項提議得到了與會者的普遍支持,但遭到了全球穿山甲鱗片最大消費國中國的反對。
基於合作和妥協精神,英國和中國商定了新的措辭,取消了完全關閉國內市場的建議。該提案提出後並未受到其他締約方的歡迎。最終的投票結果有 78 個締約方投了贊成票,17 個締約方投了反對票,支持關閉國內市場。
作為回應,中國宣稱“任何干涉我們國家主權的決定都不會被接受”,並將修正案解釋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超越了其範圍,干涉了(中國的)內政。然而,已接受的決議措辭完全符合《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規定,因為它明確提到了,合法的國內市場助長了非法貿易。
中國法律允許在國內銷售穿山甲鱗片,以滿足中藥製造商的需求。中國自2007年起對穿山甲鱗片的商業用途進行監管,由不透明的國內庫存供應給註冊的醫院和製藥公司,用於製造藥品。
儘管有這樣的監管,但中國尚未公開披露該國庫存穿山甲鱗片的實際數量。2014年,中國向CITES報告稱,穿山甲器官及其衍生物的庫存“數量不明”。
2010-21年間,中國大陸至少有192起穿山甲鱗片走私事件,涉及的穿山甲鱗片超過74.5噸,這相當於至少74,500只穿山甲的死亡,這使得中國成為查獲穿山甲器官數量最多的國家之一。
EIA 進行的秘密調查證實,在最近的 2021 年,中國依然存在穿山甲鱗片的非法貿易。銷售商宣稱這些鱗片是通過中越邊境非法獲取和運輸的,並在安國和亳州出售的,這兩個地方是最著名中藥材批發市場。
這些調查清楚地證明了,合法的國內市場維持著穿山甲鱗片的需求,並在刺激非法採購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
為此,EIA鼓勵擁有大量穿山甲庫存的來源國、過境國和消費國公開銷毀它們,並呼籲中國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