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宣称“任何干涉我们国家主权的决定都不会被接受”,并将修正案解释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超越了其范围,干涉了(中国的)内政。
编者按:文中提到的 CITES 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简称 CITES),缔约国共184个,包括中国。2016年,CITES 将八种穿山甲物种全部纳入附录 I,禁止了所有穿山甲及其制品(包括药物)的跨国贸易。但在中国的药品市场上,仍然在大量销售含穿山甲鳞片的药品。中国官方称,这些制药用的鳞片来源于(2016年前的)“合法库存”,但却从未公布过库存数量,中国海关罚没的大量穿山甲鳞片亦去向不明。很显然,如果库存数量和罚没去向不公布,中国的“合法库存”可能会永远也用不完。
为了尽快遏制穿山甲的非法贸易,英国向CITES会议第19次会议提交了一份工作文件,建议采取行动关闭助长穿山甲偷猎和非法贸易的穿山甲合法国内市场。
这项提议得到了与会者的普遍支持,但遭到了全球穿山甲鳞片最大消费国中国的反对。
基于合作和妥协精神,英国和中国商定了新的措辞,取消了完全关闭国内市场的建议。该提案提出后并未受到其他缔约方的欢迎。最终的投票结果有 78 个缔约方投了赞成票,17 个缔约方投了反对票,支持关闭国内市场。
作为回应,中国宣称“任何干涉我们国家主权的决定都不会被接受”,并将修正案解释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超越了其范围,干涉了(中国的)内政。然而,已接受的决议措辞完全符合《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规定,因为它明确提到了,合法的国内市场助长了非法贸易。
中国法律允许在国内销售穿山甲鳞片,以满足中药制造商的需求。中国自2007年起对穿山甲鳞片的商业用途进行监管,由不透明的国内库存供应给注册的医院和制药公司,用于制造药品。
尽管有这样的监管,但中国尚未公开披露该国库存穿山甲鳞片的实际数量。2014年,中国向CITES报告称,穿山甲器官及其衍生物的库存“数量不明”。
2010-21年间,中国大陆至少有192起穿山甲鳞片走私事件,涉及的穿山甲鳞片超过74.5吨,这相当于至少74,500只穿山甲的死亡,这使得中国成为查获穿山甲器官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EIA 进行的秘密调查证实,在最近的 2021 年,中国依然存在穿山甲鳞片的非法贸易。销售商宣称这些鳞片是通过中越边境非法获取和运输的,并在安国和亳州出售的,这两个地方是最著名中药材批发市场。
这些调查清楚地证明了,合法的国内市场维持着穿山甲鳞片的需求,并在刺激非法采购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此,EIA鼓励拥有大量穿山甲库存的来源国、过境国和消费国公开销毁它们,并呼吁中国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