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各托幼園所,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內禁止吸煙、禁止出售煙草製品、禁止煙草廣告或變相煙草廣告,在2011年底前實現「無煙學校」的目標。
按照衛生部要求,我國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將於今年5月1日起實施。昨天,北京市衛生局下發通知要求,本市各級各類教育機構的教學區域一律禁煙,今年年底前,實現“無煙學校”的目標。
通知要求,全市各級各類教育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範圍若干規定》和教育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要求,建立控煙工作領導小組,將控煙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畫,制定校內控煙管理規章制度。
其中,各托幼園所,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內禁止吸煙、禁止出售煙草製品、禁止煙草廣告或變相煙草廣告,在2011年底前實現“無煙學校”的目標。
除校內禁煙外,教育機構還須開展控煙行動。市衛生局表示,各級各類學校應將控煙宣傳教育納入學校健康教育計畫,通過課堂教學、講座、班會、知識競賽等形式向師生員工傳授煙草危害、不嘗試吸煙、勸阻他人吸煙、拒絕吸二手煙等控煙核心知識和技能。
市衛生局表示,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區縣愛衛辦及街道(鄉鎮)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監督員要定期和不定期地開展行政執法檢查,對違反相關法規規章行為的,依法給予相關處罰。
年底前,市愛衛會、市教委、市衛生局將聯合組織開展學校禁煙工作大檢查,並將檢查結果全市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