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植物基肉製品》團體標準可能嚴重誤導消費者

該標準對產品是否可以添加動物來源的成分過於模糊,有嚴重誤導消費者之嫌。按照現行植物基產品的標準,植物基產品可能含有最多達10%的動物成分。

據報導,2021年6月25日,由中國食品科學技術學會發佈的《植物基肉製品》團體標準開始實施,該標準對植物基肉製品的定義、技術要求、標籤標識、運輸和貯存等進行了規範。

但我們查閱了該標準後發現,該標準對產品是否可以添加動物來源的成分過於模糊,有嚴重誤導消費者之嫌。

該標準規定:“蛋白質、脂肪應來源於植物原料,不得添加動物來源的蛋白質和脂肪。”但同時又規定:“可使用食品添加劑(含營養強化劑)、微生物和微生物來源的配料。除水和食用鹽外,其他非植物性配料的總添加量或投料量的品質分數不應超過產品總品質的10%。”

顯然,該植物基產品標準並沒有排除動物源的成分。

沒有排除也就算了,添加些動物成分也沒有什麼。畢竟,你願意生產什麼,就生產什麼。消費者買不買是另一回事。但是,該標準關於產品命名的規定卻有嚴重誤導消費者之嫌。

該標準規定:可以“‘採用植物XX’‘植物基XX’‘植物源XX’‘植物蛋白XX’‘植物製成的XX’等方式命名”;以及“可以使用‘植物源’‘非動物源’等詞語輔助描述終產品的原料來源,也可以同時使用‘素’字輔助說明”。

也就是說該標準允許含有動物成分的產品以“素”字來命名。

這個問題就嚴重了,因為按照中文語義和約定俗成,素食一般不能含有動物成分。特殊情況下,如果添加乳製品則可以叫奶素,如果添加蛋製品可以叫蛋素。

而且,該標準沒有規定,含有動物成分的植物基產品不能以“全素”命名。

該標準為什麼如此混淆素食的概念,我們不得而知。據2016年中國營養學會的膳食指南的資料,中國的素食者約有5千萬。這是一個龐大的市場。這是否是這種“混淆”的一個動機呢?

我們知道,在中文文化圈中,臺灣早已經制定了素食命名的標準:嚴格規定了以全素、奶素、蛋素等命名的產品不得含有與約定俗成相違背的成分,以防止不良廠商誤導消費者。我們希望大陸也儘快制定出對消費者負責任的標準規範。

同時,我們也在此只能提醒廣大消費者,按照現行植物基產品的標準,植物基產品可能含有最多達10%的動物成分。請謹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