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83.8%的受访医生,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而言,不愿意将转基因食品作为己方孕期的主粮。
前不久,农业部刚颁发了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的生物安全证书,这是中国第一次颁发转基因主粮的生物安全证书。由此,转基因食品的话题引起了国内民众和媒体的高度关注,一时间针对转基因食品安全性问题的争议也是沸沸扬扬。从我个人对有限渠道获得的感知,印象似乎是:支持转基因食品主粮化的一方,多是从事生物工程背景的部分科学工作者,比如高举科学大旗的方舟子;反对的一方,多是缺乏生物科技从业背景的其他社会人群,比如我这名小医生。
众说纷纭之下,有一病人问我:医生,到底转基因食品能吃么?
这是一个让我尴尬的问题。虽然我对转基因食品的长期食用安全性存疑,但我毕竟不是那些在实验室里埋头钻研转基因技术的科技工作者,对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我确实缺乏足够客观中立的研究报告作为参考依据。如果轻率地作答,那么既不符合医生专业的素养,也有负病人的信任。
俗话说得好:“有困难找组织”,作为一名临床医生,于是我想到了卫生部──好比种水稻的农民想到农业部一样顺理成章。上文涉及的两种转基因抗虫水稻的生物安全证书,是国家农业部颁发的,那国家卫生部对此有什么态度呢?从我贫乏的社会知识判断:貌似农业部管的,是农作物的高产增收;卫生部管的,是食品的安全检验。看来,找卫生部就对了。
于是,我通过网络仔细地搜索国家卫生部对这次农业部授予转基因水稻安全证书事件的片言只语,结果是:一无所得。
但倒是另外发现了一条非常重要的信息:2002年7月1日起卫生部施行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卫生部建立转基因食品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制度。其中规定:生产或者进口转基因食品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食品产品中(包括原料及其加工的食品)含有基因修饰有机体或/和表达产物的,要标注“转基因XX食品”或“以转基因XX食品为原料”。违反本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我的理解,卫生部的立法目标是:要生产转基因食品的话,1. 必须向卫生部申请;2. 必须要标注“转基因”;3. 违反者,处罚之。
从卫生部施行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我们可以看到卫生部为老百姓食品安全保驾护航的责任感以及对转基因食品的科学谨慎态度。但是问题就来了,这一部《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是卫生部2002年制定施行的,那么近8年来施行情况如何呢?记忆所及,近8年来,似乎从来没有哪一家生产转基因食品的厂家,因为没有标识“转基因”而受罚的。
作为一名医生,我也算是卫生部管理下的一个小卒,很能体会到上级部门日理万机的辛劳繁忙。但是,既然有病人问我,我又无从判断“能吃与否”的情况下,我还是想轻声问句:卫生部,我的上级,我该如何对病人作答?转基因食品到底能吃么?那些没有通过卫生部食用安全性和营养质量评价的转基因食品,老百姓能吃吗?
对农业部颁发转基因主粮的生物安全证书这事儿,卫生部选择的是沉默,让我费尽思量:这是一种不表态呢?还或者是“不表态本身就是一种表态”?
残酷的现实是:无论如何,我还是得面对那些信任我的病人──既然“能不能吃”尚属存疑,那么我就去问问“会不会吃”吧。于是,我进行了一个小范围的同行调查,在国内某大型医药类专业论坛上,发了一个调查帖子:如果你的妻子(或你本人)处于怀孕期,同时你有优生优育的目标的话,你愿意用转基因食品作为日常的主粮吗?选项是“愿意”和“不愿意”。
为什么要用孕期作为设问背景?那是因为医生们都清楚:医生接受一种主粮食品用于孕期妇女,说明高度认同这种食品的安全性。因为在医学上,孕期用药的原则,就远比非孕期用药要谨慎严格,基于历史上就曾有因监管不良,使用药物“反应停”而导致大批胎儿畸形的惨痛教训。
到目前行文为止,受访的临床医生有68人。这68名医生中,有57人选择“不愿意”。即有83.8%的受访医生,从优生优育的角度而言,不愿意将转基因食品作为己方孕期的主粮。说白了就是受访的医生中,大部分对转基因主粮的安全性存疑。当然了,这只是一个小范围的调查,样本数目并不足够大,如果需要知道更多医生对转基因主粮安全性的立场,需要更完善的问卷调查。
“能不能吃?”,这是一个脑袋作答的观点问题,而愚昧无知的我无法作答。
“会不会吃?”,这是一个屁股作答的立场问题,受访的68名医生作答了。
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