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多数人是“行为性的杂食性动物” ──也就是说,我们吃肉,所以才把自己定义为杂食性动物。
看了我最近发布的一些帖子的评论,我注意到人们常有这样的观念:吃肉是人类进化的一个重要步骤。 虽然这一观念能迎合肉类工业,但从科学的角度来说不正确的。
柯林·坎贝尔博士──康奈尔大学的名誉教授和《中国研究》的作者,解释说,事实上,我们只是在最近(从历史上讲)才开始吃肉的,并且把肉类列入到我们日常的饮食当中,以至于我们才变成今天这样。 他解释说, “农业只是在大约一万年前才开始产生的,这在当时给饲养牧群动物提供了相当多的方便。但这不是形成我们基本生化功能的时间(至少数千万年前),并且该功能取决于基于植物性营养成分的食物。”
这与负责任医疗医师委员会主席尼尔·巴纳德博士在他的《你餐盘里的力量》这本书中所说的一致。他解释说,“早期人类的饮食非常像其他类人猿,也就是说基本上是以植物为基本饮食的,我们可以用手可以摘取食物。研究表明,食肉的习惯可能开始于食用食肉动物吃剩下的残留物。然而,对此我们的身体从来就没有适应过。到今天,肉食者还是有较高的心脏病、癌症、糖尿病发病率以及其它问题。”
没有谁比古生物学博士理查德·利基在人类学课题方面更权威的了,他解释说任何人如果学习了介绍性的生理学课程,都有可能会直觉地认为──人类是草食性动物。利基指出,“你不能用手撕裂生肉,你不能用手扯开兽皮……我们就无法处理需要用巨大的犬齿来处理的食物”(虽然我们有被称为“犬齿”的牙齿,但它与食肉动物的犬齿所起的作用是没有多少相似之处的)。
事实上,我们的手非常适合抢夺和采摘水果和蔬菜。同样,像其他草食性动物的肠道那样,我们的肠道也很长(食肉动物的肠道就很短,所以它们能快速排除所吃下的腐烂的肉类)。我们没有锋利的爪子用以抓住并按住猎物,并且大多数人缺乏(希望是这样)追赶、掠杀动物,然后生吞猎物肉体的本能。 米尔顿·米尔斯博士以这些论点为基础,在他的随笔“食物比较解剖学”中呈现给人们十多篇文章。
观点是这样的:数千年前,当我们是狩猎采集者时,在食物短缺的时候可能需要一点肉食,但现在就不需要了。《美国心脏病学杂志》编辑柯伟·罗伯茨博士说,“虽然我们认为我们是食肉动物,并且我们的行为也好像是,但人类并非天生的食肉动物。当我们杀死动物来吃时,它们最终也杀害我们,因为它们的肉中包含胆固醇和饱和脂肪,这些根本不是为天生的草食性动物的人类而准备的。”
当然,我们大多数人是“行为性的杂食性动物” ──也就是说,我们吃肉,所以才把自己定义为杂食性动物。但是,从进化和生理学角度看,我们是草食性的,并且诸多科学都证明,当我们选择吃肉时,就会造成问题──从降低能量、需要更多的睡眠到增加罹患肥胖症,糖尿病,心脏病和癌症的风险。
旧习难改,喜欢吃肉的人很容易认为有证据支持他们的信念,即吃肉是“自然的”或者使我们进化。多年来,我也坚持这一观点,即认为肉类和奶制品对我好;但现在知道,这可能是由于我执着于伴我成长的传统,认为只有符合传统就有理由是对的。
但事实上,来自最有名望的科研机构的、营养学和人类学的顶尖级科学家们可以断然地说,人类是天生的草食性动物,如果把握素食这一根本,我们今天就会更健康。这样可能不太方便,但不幸的是,这是真理。
翻译:Enlight Yu